
过去半个多月,奢侈品牌LV因一朵“四叶花”商标维权,在国内舆论场饱受争议,“LV身后空无一人”的话题一度登上热搜。7月16日,LV诉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一起案件开庭,进一步引发关注。这起诉讼被误读为LV“硬刚”行政机关,实则是在商标驳回复审或无效宣告后的常规操作。

将国知局列为被告是常见的法律程序,但此次事件再次反映出公众对LV商标维权的态度。当一朵常见的“四叶花”被注册成商标,成为单一企业的排他性权利时,法律与情感的碰撞演变成一场关于“公共文化元素私有化”边界的讨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冯晓青认为,此案反映了当前涉及公共文化元素注册商标司法实践中的核心矛盾:如何妥善划定注册商标专用权、驰名商标跨类保护边界,确保公共资源不因商标注册而被不当限制。

回顾事件,2026年6月29日,苏州中院就LV诉茉莉奶白商标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要求茉莉奶白停止侵害LV四叶花卉图形注册商标专用权,并赔偿经济损失1030万元。从法律角度看,这一判决依据充分。根据商标法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LV早在1985年就在中国提交并成功注册了包括路易威登中文、LV字母及含四叶花图案的老花组合商标,专用权期限至2036年1月。1997年,LV还单独注册了四叶花图案商标。

在本案中,LV主张茉莉奶白侵害多个四叶花图形商标专用权,包括餐饮服务、杯具、箱包、服饰等类别。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戴嘉鹏表示,LV持有43类餐饮服务商标,且茉莉奶白的经营内容也是餐饮服务,使用了几乎相同的四叶花图案。此外,判决书中引证了25类服饰和18类箱包的四叶花商标,这种情况可能适用了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然而,这类以公共元素注册申请的商标因为显著性较弱,在判定商标侵权时,还需结合个案事实,甄别是否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

至于1030万元的判赔金额,戴嘉鹏解释说,千万元级别的商标侵权赔偿并不多见,通常针对大规模恶意侵权、驰名商标被攀附的情况。本案判赔金额超过法定赔偿上限,可能是根据侵权情节酌定损失,并确认茉莉奶白侵权具有主观恶意,加重了赔偿额。
LV频繁发起商标诉讼,旨在捍卫品牌资产、防止商标淡化。奢侈品牌的高溢价建立在符号的“稀缺性”与“专属感”之上,这些视觉符号一旦泛化,会消解其高端调性,稀释品牌价值。因此,LV通过搭建防御性商标矩阵,常态化打击各类近似商标,并发起高频诉讼,以构筑商业竞争护城河、守住品牌价值根基。
然而,当LV试图将公共元素私有化时,争议也随之而来。一些网友指出LV老花图案与我国传统纹样宝相花、敦煌壁画中的四瓣团花相似,认为LV过度维权、垄断公共文化符号。冯晓青指出,公共文化符号可以注册成商标,但对其保护需考虑私权保护与公共利益的平衡。商标法第59条第1款规定,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处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纠纷时,应维护公共资源作为公共领域保留的基本理念,合理界分被告的涉案行为是在公共资源意义上使用还是商标意义上的使用。如果是前者,则不能判定为商标侵权。2009年,广东省高院曾改判一起涉LV四叶花的商标侵权纠纷,认为属于对公共资源的使用,而不是注册商标意义上的使用,不会导致相关公众的误认和混淆。
围绕四叶花瓣设计,LV与梵克雅宝也展开过长达数年的博弈。2025年3月5日,法国最高法院驳回梵克雅宝的上诉,维持原判。LV胜诉的关键抗辩理由是,四叶花属于常见的通用装饰纹样,任何人无权垄断。
商标权从来不是无边界的垄断权利股票配资指南最新,权利行使应有尺度。这场持续发酵的四叶花之争,需要法律厘清商标私权保护与公共表达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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